开云官方2025年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以西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2025年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以西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4.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第2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线.售价:免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1号开标室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答:第2包服务范围是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不含蒙城路、四里河路),包含59条共1488061.59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此区域内道路多且路况较为复杂,人口较为集中,日常保洁任务较重。“体系认证”范围要求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和城市市容维护服务,以上要求可以更好地体现出投标人及其团队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和行业信誉等优势。综合以上考量,“体系认证”相关内容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2.人力主管(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3.安全主管(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的提问。
答:关于修改为“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均予以认可”的建议不予执行。本项已修改,详见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更正公告。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一、原招标文件P93页第2包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项“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2.人力主管(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3.安全主管(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含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2.人力主管(1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含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3.安全主管(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含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创建类个人荣誉的,得3分。”其他不变。
答:第2包服务范围是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不含蒙城路、四里河路),包含59条共1488061.59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此区域内道路多且路况较为复杂,人口较为集中,日常保洁任务较重。“体系认证”范围要求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和城市市容维护服务,以上要求可以更好地体现出投标人及其团队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和行业信誉等优势。综合以上考量,“体系认证”相关内容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